運輸工務三個諮詢組織主席有變 司長放手改局長出任

2017-03-10

【本報訊】多年來,城市規劃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高等委員會的主席均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出任。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行政法規和規章,城市規劃委員會的主席將改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出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高等委員會的主席將改由交通事務局長出任。另外,政府將撤銷物流業發展委員會及漁業諮詢委員會。

行會已完成討論

在昨午的行政會記者會中,有傳媒提出,城市規劃委員會由法律 ──《城市規劃法》規定設立,其他委員會則透過制定行政法規來設立,位階不同。而且,本澳快將編制法定的總體城市規劃和詳細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由司長改為局長出任,是否適當?另外,為何都市更新委員會主席仍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出任?

都更會仍由司長出任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回應,城市規劃委員會屬諮詢性質,與其他委員會沒有分別。無論是城市規劃或都市更新,其實都是由運輸工務司司長負責。都更會剛在二零一六年設立,社會對這個委員會有很大的寄望。並補充,今次的修改不是顯示都更會高於城規會。

梁慶庭解畫強調唔係司長唔願做

無論是中文或葡文傳媒都詢問:是否羅立文提出不想出任委員會主席?梁慶庭宣稱,今次修改是為了使運輸工務的工作效果更好,並為了使諮詢組織的運作更好,基本上不存在司長不願意出任主席的問題。而且,由司長改為局長出任委員會主席,也不存在「降格」的問題。

政府有否設定時間表,把其他範疇的委員會主席也改為局長出任,例如:文化遺產委員會?梁慶庭表示,現時未有相關的具體時間表。但是,施政方針和五年規劃早已提出改革公共行政和諮詢組織的目標,領導相關工作的行政法務司司長與其他司長討論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