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明年1月選出: 黨政領導幹部比例擬降低

2017-03-10

【香港中通社3月9日電】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日前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擬於2018年1月選出。

據新華網3月9日報道,草案規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不超過3000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與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相同。

草案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選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36名,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12名,台灣省暫時選舉13名,中國人民解放軍應選265名。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應選歸僑代表35名;少數民族代表的名額應佔代表總名額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應有1名代表。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綫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升,農民工代表人數要比上屆有所增加,黨政領導幹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降低。

此外,草案還規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婦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提高;連任的代表應佔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