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429號
2017年04月29日
星期六
文化局否認領導違規請親屬 張永春駁:確實有
2017-04-29
【本報訊】文化局涉違法請人事件持續發酵,局方早前否認廉署報告指有領導主管涉違規請親屬入職,不過廉政專員張永春回應,署方在調查過程中的的確確發現有,會進一步去跟進。
廉署在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存在有領導主管的親屬透過取得勞務的方式進入文化局工作的情況。」不過文化局早前交代內部調查報告時則稱沒有有關情況。雙方說法不同。張永春昨表示,已注意到文化局已完成有關報告,上週二已向該局索取報告和相關資料,以便深入研究跟進,暫時還未收到相關材料,故就局方提出的內容無法作出評論。不過,張永春接續說,就文化局領導主管人員的親屬以取得勞務的方式入文化局工作一事,廉署是在調查中發現的,的確有現職的領導主管親屬以此方式到該局工作,並且有些在之後透過開考成為該局合同制的正式工作人員。
「所以就呢樣嘢,廉署需要進一步跟進!」張永春直言,這類請親屬事情並非「好隱蔽嘅嘢」,「我諗呢樣嘢應該比較唔難去發現」。但他補充,還未看過報告,未知對方如何調查,如何得出有關結論。
崔:未完成程序他不宜評論
社文司司長譚俊榮已就文化局兩名正副局長梁曉鳴、陳炳輝和離任前局長吳衛鳴展開紀律程序,依法負責調查的官員由特首批示,一般還要跨司進行。同場的崔世安稱,暫未有收到相關要求,若有會向外公布決定。
崔世安也說,在有關紀律程序完成前,他不適宜發表評論「落一啲判斷嘅語言」,並相信紀律程序會調查清楚事件,而廉署也會檢視會否有甚麼需要去跟進。
陳司:問題不在勞務制度
對於官員稱對相關法律理解有誤,同場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說,勞務取得制度有其特定作用,是用來做外判服務,並非用來聘請政府員工,廉署也多次有就此發指引和勸喻,已很正確演繹有關制度的執行,「所以只要正確咁去執行呢個制度,係唔會出現問題嘅」。
陳海帆指,不能因為有部門沒正確解讀勞務取得制度,就評斷中央招聘制度無效,兩者應分開來談。她又提到,公職局只是協助解讀法律,並不會就具體請人個案去判斷適合與否,因各部門有其招聘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