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澳約六千台電梯設備 僅千多台申領安全運行證書

2017-05-01

【特訊】聚賢同心協會於4月24日及25日,假工聯北區綜合服務中心舉辦兩場“關於電梯設備安全”座談會,分別與電梯從業人員和居民就本澳電梯設備存在的各種情況及問題作交流,並探討自《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實施以來的執行情況。

座談會由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立法議員李靜儀,聚賢同心協會理事、北區社諮委趙蘭瑛,離島社諮委歐嘉輝主持。李靜儀指出,本澳電梯設備眾多,與居民安全息息相關,特別是近年外地發生多宗嚴重的電梯事故,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如何監管和保養好電梯設備,以確保居民人身安全。趙蘭瑛表示,根據資料本澳有約六千台電梯設備,但自《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生效以來,申領“安全運行證明書”的數量大減,至去年六月僅有1200多台,需要跟進有關成效。

申領手續煩瑣不清晰

有與會從業員反映,自上述指引實施至今,向當局提交有關設備年檢報告時,相關手續既煩瑣亦不清晰,更曾出現各部門“互踢皮球”的情況,又或有不同部門對該指引的理解不一,令業界無所適從;亦有意見認為該指引內容空泛,實質上難以操作。他們建議本澳應設立專責部門監管電梯設備,與業界共同制定具操作性的指引及統一標準,例如電梯設備、損耗部件等的登記制度,確保這些產品達標及安全。

而在居民專場上,多名居民反映所住大廈的電梯多次出現故障,或發生“困(車立)”等情況;故支持由專責部門作出監管,以確保居民安全。

暫未有明晰監管法規

李靜儀在座談總結時指出,業界和居民都非常關心電梯設備安全的監管,唯本澳暫時未有明晰的監管法律規範,故政府必須切實檢討有關指引的成效;亦應落實由專責部門監管電梯業界運作和設備安全問題,制訂明確的電梯設備安全規範和標準,對日常安全作監管,避免事故發生;更應推動本澳的電梯從業員培訓工作,逐步引入登記或考證制度,以確保專業性,促進業界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