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火燒車案情逆轉 生還者被檢警列被告

2017-05-19

【香港中通社5月18日電】臺北消息:台灣台東日前發生的火燒車1死1傷意外,案情出現大逆轉,案件中生還的傷者被檢警列涉嫌“加工自殺致死罪”,18日帶往現場模擬,被告以新台幣4萬元交保。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東縣太麻裡鄉金針山後山產業道路16日早上發生一起火燒車意外,車上共有兩人,一名20歲莊姓男子燒死在自小客車的後車廂,和他同行的黃姓友人則逃出車外,遭到嗆傷送醫。

當時黃姓男子向警方表示,車子是莊男所開,兩人從高雄仁武到台東,途中他睡著,後來被灼熱驚醒,發現車頭著火,莊男則躺在後車廂,他叫喚莊男離開車子,但莊男沒有回應。

不過,警方從現場跡證,認為倖存黃男說法疑點重重,黃男出院後,警方再次偵訊,最後從一張購買打火機的發票,突破心防,黃男才坦承火燒車這把火是他所點,警方將他依涉嫌“加工自殺致死罪”移送台東地檢署。

18日,穿著黑色背心帶著口罩的黃男,手掌還包著紗布,全程不發一語,被警方押著,回到火燒車現場,還原當時點火燒車過程。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維仁表示,黃男的說詞和第一時間的供述有出入,“坦承部分案情”,因此將他列為被告,至於如何放火?還要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