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即起徵集參與大灣區意見

2017-06-14

【本報訊】特區政府將收集市民對《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意見,直至本月二十八日。完成意見徵集後,特區政府將整理過去三個月歷次調研結果、社會意見,製作文件後,正式向國家提交。在餘下十五天,不會設有公眾諮詢專場。政府的解釋是,今次不是特區政府制定本地的政策、法律,而是國家制定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

今年三月,全國人大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昨午,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指出,過去三個月,已有很多社團、很多知名人士向特區政府發表大灣區的意見。特區政府也透過「國家級民間智庫」和「本澳的學術研究力量」,廣泛地收集分析社會各界的意見。

還有,特區政府各部門深入開展研究,舉行多輪跨部門工作研討,並且組建跨領域專業團隊,陸續前往大灣區內有關城市開展深度調研。高展鴻表示,經過多次調研及意見收集,特區政府初步計劃圍繞著兩大角色、三個定位及八項重點工作,並在未來十五天收集市民的意見。

兩大角色,主要是圍繞澳門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及澳門利用自身優勢,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開放合作紐帶;三個定位,除了「一中心、一平台」外,還可把澳門打造成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至於八項重點工作,則主要為打造大灣區開放平台、經濟適度多元、民生福祉、人文交流、雙向合作、基礎設施建設、創新領域、宣傳推介等八方面而展開。

有傳媒提出,只有十五天才收集意見是否足夠?如何反映政府對市民意見的重視?高展鴻宣稱,重視市民的意見。再指出,收集意見不是從昨日開始,之前已聽了很多意見。十五天是「集中」收集意見。並擔心,若再拖長時間,可能趕不及在制定規劃前向國家提交意見。

另外,今次的意見徵集不設公眾諮詢專場。高展鴻解釋,以往,特區政府的政策、法律經過公眾諮詢後,會作出修改。今次不是這回事,而是國家制定規劃,特區政府只是收集意見。並說:「中央到時點寫,唔係我哋決定。中央一定考慮澳門元素,不過,亦會考慮九個市嘅元素。」

澳門特區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意見徵集活動於昨日 (六月十三日) 開始至本月二十八日結束。市民可以透過行政長官辦公室網站專頁 (https://www.gce.gov.mo/bayarea)、政策研究室的電郵 (event@gep.gov.mo)、聯絡電話 (二八八三九九一九)、傳真 (二八八二三四二六)、郵寄或預約親臨政策研究室 (澳門氹仔體育路一八五至一九五號) 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