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5罪起訴兇嫌求處極刑 台女模命案偵結

2017-06-21

【香港中通社6月20日電】臺北消息:台灣一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女模遭姦殺命案,檢方20日偵結依強姦殺人等5罪起訴兇嫌,並求處極刑(死刑)。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陳姓女模遭殺害棄屍臺北某廢棄商場,引發社會關注,案發至今超過3個月,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20日偵結這起案發於臺北市南港區的女模命案,認定兇嫌程姓男子一人犯案,為求一時私慾及少許財物,竟預謀性侵、強盜未曾謀面的被害人,為免事跡敗露而痛下殺手,還嫁禍梁姓女友涉案。檢方依強姦殺人、強盜、竊盜、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5罪起訴程姓男子,並認定程男無教化可能,須與社會永久隔離,求處最重之刑(極刑)。

士林地檢署指,程男2月間經梁姓女友介紹而與被害女模聯繫外拍宣傳照,後來持續以梁姓女友社群網站臉書帳號聯絡女模拍照事宜,2月28日以自己手機登錄梁姓女友臉書帳號,和女模約好3月1日拍照。

女模當天赴約後,程男帶她到臺北市南港區一處大樓地下室1樓,隨即以手掐脖方式使女方癱軟無法反抗,拿取女方背包及手機等物後,脫下女方衣物,對女方性侵得逞,後來擔心事跡敗露,拆下女方背包背帶,套在女方頸部、口鼻處緊勒,使女方窒息死亡。

程男為製造女模存活假像,犯案當天下午用女模手機登入臉書傳訊息給梁姓女友及女模男友。程男離開犯罪現場後,將女模背包丟在捷運站男廁垃圾桶內。

程男後來返回梁姓女友住處,要求女方陪同到台中市辦理學校註冊為由,帶女方搭高鐵南下並入住高檔飯店,車票及住宿費都持被害女模信用卡支付,其中住宿費被拒絕交易。警方循線在台中逮捕程男及女友並移送法辦。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表示,兇嫌程男涉犯竊盜、強姦殺人、強盜、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嫌,檢方提起公訴。

陳錫柱指出,程男犯行完成時,為免事跡敗露,再以殘忍手段殺害女方,且程男犯後未悔悟,在警方查獲持有女模物品時,百般推諉,經警查證發現所言不實時,坦承殺害女模,卻又再指梁姓女友為共犯,故意謊稱監視器拍攝到的女模為女友,拍攝到的路人為被害女模等,明顯擾亂偵辦方向,亦使其梁姓女友蒙受不白之冤。

陳錫柱說,程男有前科,出監後又再犯罪,顯見沒教化效果,難期日後有教化可能性,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極刑(強姦殺人罪依法最重可處死刑),以維社會良善。

在兇嫌的梁姓女友部分,陳錫柱稱,經查調閱案發大樓內、外多處監視器及附近路段監視器,都沒有梁女出現,且犯罪現場也無梁女DNA、鞋痕等跡證,認定確實不在場,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瞭解,兇嫌程男目前在押,近日將移審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