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624號
2017年06月24日
星期六
台灣雲林縣議會通過提案 彈劾同婚「釋憲」大法官
2017-06-24
【香港中通社6月23日電】臺北消息:台灣雲林縣議會23日通過一項提案臨時動議,鑑於司法權僭越立法權、幹預行政權之嫌,及第748號解釋抵觸歷任大法官一夫一妻制解釋文,行文陳請“監察院”,要求彈劾通過同婚“釋憲”的大法官及“司法院長”等14人。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5次定期大會當日進入最後一天議程,副議長蘇俊豪基於地方陳情,提出臨時動議彈劾同婚“釋憲”大法官,獲22名議員連署,並在大會通過決議。
台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乃“違憲”,引起廣泛關注與持續爭議,23日出現縣市議會臨時動議提案通過彈劾大法官則是首見之例。
蘇俊豪指出,釋字748號非但沒有平息社會爭議,反而造成更大爭議,將引發家庭倫理及社會秩序崩盤,法令解釋嚴重不當,明顯有違反“憲法”賦予大法官職權之嫌。
他說,大法官對民法不承認同性婚姻提出“違憲”解釋,涉有“超越‘憲法’職權”、“製造家庭與社會不安”、“資料蒐集不縝密”、“誤判世界人權價值”、“任意指責無辜民法”、“未先‘合憲’即令‘違憲’”等違法失職情事。
大法官失職之處,還包括切割家庭發展的歷史事實,未能重視事件的來龍去脈,反而激化社會的對立,增加人民對民法婚姻的敵意,一味標榜亞洲第一個“同婚”地區,脫離國際人權法理,強制破壞民法規範的家庭模式。
雲林縣議會通過蘇俊豪提案彈劾大法官的臨時動議後,將由法制室函文“監察院”,就同婚“釋憲”大法官會議主持人“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等14人,進行調查予以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