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良性發展有助社區和諧 周惠儀冀降低門檻擴大受惠階層

2017-07-27

【特訊】政府早於2009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推行具有本地特色的「社會企業」計劃,為殘疾人士開辦和經營以商業模式營運的社企,進一步創設支持殘疾人士公開就業的有利條件。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周惠儀認為,社企於本澳仍為較新的概念,要讓社企的認知普及化,需要「官、商、民、學」發揮其界別的影響力,建議政府可考慮更多的優化政策措施,促進社會企業以創新的方式經營,為社會與不同的弱勢階層發揮更大的作用。

周惠儀指出,就首兩次「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來看,均以「殘疾人士就業」為目的和「社會服務機構」為申請對象,如非上述情況,則未能透過有關計劃申請資助開辦社會企業,而該計劃亦是政府唯一推出的社會企業資助計劃,競爭力相對減少。她建議開放社會企業申請門檻及對象,有助將受惠層面擴展至長者、新來澳人士、低收入家庭及年青人等,也讓更多的企業或個人投資者進入社會企業這個市場,為市場帶來適度競爭產生活力。她表示,社企不是純粹的企業,亦不是一般的社會服務,社企透過商業手法運作,賺取利潤用以貢獻社會。它們所得盈餘用於扶助弱勢社群、促進社區發展及社企本身的投資。它們重視社會價值,多於追求最大的企業盈利。

另一方面,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局的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由 2013 年至 2016 年間合共 922宗的申請,計劃讓更多的青年在就業取向上有更多的選擇 及機會,實踐創業理想。她建議政府可作為倡議及協調角色,為有興趣於社會企業的民、商創造配對平臺,並且為有意創業者提供簡化創業所需的行政程式,協助瞭解行業生態及資金籌募申請,而平臺亦有助發揮資源連結的作用,讓社企與商界、籌募基金及金融機構的資源可相互連繫,並且商界亦可透過發揮自身優勢,結合經營市場的經驗,與社會服務機構一同發揮市場營運優勢及社會慈善公益,產生更大的花火。同時,亦可與學界合作,提供社企教育課程和創業輔導,鼓勵青少年創業,培育社會企業的人才,她認為這樣「官、商、民、學」互相之間產生協同效應,為社會企業營造有利的生態環境,得到更多社會及公眾認同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