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反對禁用道具 區:委員會一次就決定該建議

2017-07-27

【本報訊】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建議禁止議員開會用道具的議案今日表決。委會成員區錦新指,建議最初由議員陳亦立提出,委員會討論時基本一次就決定接納。這與早前該會主席黃顯輝稱相關決定非一日、一次會議就確定修改之說有出入。

在審議通過《議事規則》修改前不足廿四小時,議員吳國昌和區錦新開記者會,聲明反對有關修改,尤禁議員開會用道具和限制心意表達,認為是壓縮議員議事空間。

區錦新說,立會不夠莊嚴、威信缺失,全因其「垃圾」沒發揮應有功能,又自我矮化甘當和諧陪襯角色,現更削議事空間,助長行政霸道,對澳非好事。況且連放道具等溫和表達方式也要取締,或適得其反,令議員表達要「激一啲」。

禁用道具由陳亦立提議

區錦新提到,委員會收集意見時,如有多名議員提出要公開小組會、延長會議時間等並未接納,相反由陳議員一人提出的禁用道具,會內討論卻得到附和,並獲多數認同。

至於為何如此爭議的建議被沒早向外披露,區錦新回應稱,修改規則主要在近一個多月開四、五次會議的事,而有關條文更是當日對外公布的該次會議上討論確定,並非如委會主席黃顯輝所是討論多時。

吳國昌也補充批評,委員會今回做法「兒戲」,並認為可能與鄰埠在籌備改《議事規則》收緊議員權力自由有關,「可能有人想立功就想做咗先」。他也質疑主席安排大會太快、太草率,讓議員不夠時間準備。

廢主席DQ權 吳區:沒特別原因

就廢止立會主席要求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去對議員資格作審查。吳國昌說,當年立法是為預防有人宣誓時違規「玩嘢」,但經多年來並未出事,故認為條文沒需要才廢。區錦新指,該調整無特別含意,條文也不合邏輯,因不可能宣誓就職後才說不合資格。

至於口頭質詢其他議員的跟進發言由三分鐘改為一分鐘之建議被質疑也削權,認同修改的區錦新解釋,原意是為處理經常有議員發言離題,直接一刀切取消跟進環節,後考慮也讓其他議員也可跟進而非白坐,故平衡、妥協出這一分鐘來,他個人認為可以接受。

忽然開會不公布耐人尋味

在吳國昌「提醒」下,區錦新才透露,委員會昨忽然緊急召集在今日早上、即下午大會前開會,議程是分析討論《立法會議事規則》和相關決議規範。按他理解,委會該講的都已講完,實不知箇中原因,但認為可能是考慮到公眾意見而「考慮讓步」。翻查立法會網站,該會議舉行未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