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必追究善豐責任

2017-08-03

【本報訊】昨午,直選議員鄭安庭和麥瑞權在立法會提出善豐花園的問題。行政長官崔世安回應時表示,從第一天開始已明確,政府一定經過司法程序追究責任。然而,小業主多次不同意進行司法程序。崔世安重申,政府始終要依法辦事,所以,由檢察院代表政府追究責任,需要預先搜證。

鑑定程序完結前不宜批拆

崔世安指出,多年前發生事故後,已在善豐花園安裝監察儀器,數據顯示,樓宇的結構狀況至今保持穩定。工務局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通知善豐花園小業主授權的公司:重建工程計劃已獲核准。二零一七年七月也通知上述公司:拆樓工程計劃亦獲核准。但是,工務局在二零一六年四月接到檢察院通知:法庭對善豐花園的鑑定程序完結前,不適宜批准拆卸。

對於議員關於善豐花園外牆、窗戶、附加構件可能墜落的問題,崔世安表示,已透過業主會通知居民返回單位關好門窗。但是,個別單位、公共走廊、停車場部份窗戶目前仍是開啟的,部份外牆附加構件較差,因此,相關部門將再次聯絡居民處理。也會與司法機關探討,在不妨礙法庭鑑定程序下,在大廈採取確保公共安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