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討論判票準則

2017-08-03

【特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昨舉行每周例會,主席唐曉峰表示,會上就選票的有效與無效的判票準則進行討論,並擬於下周與總核算委員會舉行會議,期望雙方能在判票的準則達成共識,冀在選舉當天的點票工作更加順利。

唐曉峰續指,按照《選舉法》規定,在一個以上的方格內蓋章的選票、未能“毫無疑問能表達出選民的意向者”之選票,或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劃、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均屬於無效票。選管會將於下周與總核算委員會舉行會議,細緻地討論有關工作。

此外,距離9月17日立法會選舉日尚有約一個半月,選管會將繼續推出多項宣傳活動,以不同的方式及途徑向全澳市民傳達選舉訊息,包括透過新媒體、選管會網站,電視台或電台等平台播放宣傳短片。選管會稍後亦會設置模擬票站,教導選民正確的投票方法。

唐曉峰在回應關於進入禁止宣傳期的問題時表示,選管會已發出第2/CAEAL/2017號指引,並向各參選組別候選人解釋相關規範,期望各候選人均能嚴格遵守。8月3日凌晨零時開始將進入禁止宣傳期,候選人的言論是否涉及違規宣傳,選管會將根據《選舉法》第75條-A規定作出判斷。選管會會監察候選人宣傳的情況,如收到投訴個案,亦會積極依法跟進處理。

另外,選管會昨日中午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選舉資訊中心張貼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的完整總表。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張貼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的完整總表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

法人選民遞交間接選舉投票人名單今日最後

△第六屆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將於 2017 年 9 月 17 日星期日舉行。根據較早時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公佈的資料,今屆間選的投票地點為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

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具投票資格且有意行使投票權的法人選民須最遲在選舉日前第四十五日,即 2017 年 8 月 3 日,向選管會提交《法人投票人名單登記表》(CAEAL31 號表格)及其他相關文件。

選管會呼籲有意行使投票權的法人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盡量避免在最後一刻才遞交有關的表格和必須附同的文件,以免一旦發現未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時未能在上指期限屆滿前作出補救。

辦理地點設於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地下選舉資訊中心,服務時間為辦公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詳情請閱覽選舉網頁www.eal.gov.mo,或致電二八九一 七九一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