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多警員集體蛇王 各被罰款處分

2017-08-04

【本報訊】治安警察局內部調查證實,有127名人員於2016年農曆新年5天期間曾作出擅離崗位等不同程度的違紀行為,已對各人科處罰款處分,但當局沒有公布罰款數字。

治安警察局透過內部監察發現,於2016年農曆新年5天期間,多名警員先後於執勤期間擅離崗位,隨即對有關人員違紀行為開立紀律程序。

在調查過程中,翻查內部錄影再發現多130名警員懷疑在上述期間逗留茶水間及值日房候營室等地點,治安警察局開立紀律程序,共對150名人員展開了內部調查。

經調查證實,上述涉嫌違紀的人員中,有127人曾作出不同程度的違紀行為。治安警察局局長於今年6月30日對各違紀人員科處相應的罰款處分,並已依法將處分決定通知相關人員,而有關的訴願期經已結束。

治安警察局已著令各部門主管,加強監督人員工作,並在在職培訓及日常列隊中向人員灌輸正確執行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