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性通過預算綱要法

2017-08-10

【本報訊】立法會昨召開今個立法年度最後一次全體大會。議員在細則性討論《預算綱要法》時,關注到法案如何做好有效監管、增加透明度。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會透過部門的年度財務執行報告、每季財務報告以及PIDDA(投資計劃預算)報告三部份,適時監察,做好把關。

議員對於《預算綱要法》如何做好透明、把關、監察十分關注。區錦新以何超明案為例,指案件反映出現有的監察制度根本沒有辦法執行。裙帶關係、濫用直接批給情況普遍。又指,在現在制度下,公共工程屢屢嚴重超支,例如北安碼頭、澳大橫琴校園等,部份以經驗不足、估算錯誤為由,令公共工程嚴重超支,都是由於監察制度沒有辦法真正落實。他又指,部份問題由於未有被揭露,甚至交到議會由跟進委員會查閱,議員也不懂看而找不出問題,例如數年前教青局被審計報告揭示,以八千元購買一個垃圾桶。區錦新及吳國昌提出,希望將重大公共工程先提交到立法會審議,以及多主動向議會交待,做好前期監察。高天賜提出,希望財政局做好把關角色。財政司副局長何燕梅指,財政局自二零一五年起透過財務系統,收集各公共部門的收入、支出,掌握各財務執行情況。另透過獨立帳目,登記由政府出資或撥款的項目,了解該項目的收入、支出、有否達到原計劃目的等。財政局又會將各部門年度預算的數據上載至網頁,日後訂立其他補充性行政法規,履行預算執行的透明度原則。今、明兩年會對部門進行培訓,協助部門正確進行帳目登記。

對議員質疑《預算綱要法》未能做好透明、把關、監察。梁維特指,法案透過要求部門提交年度財務執行報告、每季財務報告以及PIDDA報告三部份,適時掌握各部門財政狀況。各部門財務執行報告會送交第三方會計機構對作審核,其後再送其權責部門以及審計署。但對於吳、區建議,重大預算公共工程先送交立法會審議,他指,《基本法》沒有作出此要求。但政府樂意多向立法會介紹。

法案獲細則性通過。有議員在表決聲明促請政府,五年後作檢討時,按社會及經濟作出相應調整,以及考慮引入重大公共工程先提交到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