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回覆會配合選管會及法律要求處理

2017-09-07

【本報訊】截至九月五日,選管會累計收到六十四宗涉嫌違規個案,當中二十宗已送交治安警察局跟進。近日有市民反映有候選組別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付費作宣傳,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至今有四至五組候選組別透過付費FACEBOOK宣傳,治安警察局盡量採取警告方式處理,廉署已與Facebook亞洲區公司初步溝通,Facebook回覆將會全力配合選管會及相關法律的要求處理。另對於近日有張貼競選宣傳海報的海報板上有宣傳組別海報脫落,他稱,治安警初步調查後,認為是與近日天雨,導致海報自然脫落,暫未發現存有明顯或故意被人剝落的情況。又指,宣傳期至今整體情況基本良好。

付費臉書宣傳選管會已叫停

選管會昨召開會議,檢視宣傳期的開展及各候選組別宣傳情況。有傳媒問選管會﹕有候選組別透過FACEBOOK作宣傳,為何警方只是對其作警告?唐曉峰表示,至今有四至五組候選名單向Facebook付費作競選宣傳,選管會認為已屬透過商業廣告的宣傳工具,昨午起會通知相關候選名單,要求停止以此方式宣傳,以及在Facebook上移除所購買的服務。選管會與跟進部門聯繫後,知悉廉署已與Facebook亞洲區公司初步溝通,Facebook回覆將會全力配合選管會及相關法律的要求處理。有關組別治安警已作出警告,稱相關做法是按《選舉法》規定處理。

選管已接六十四涉違規個案廿宗已送警跟進

截至九月五日,選管會累計收到六十四宗涉嫌違規個案,當中二十宗已送交治安警察局跟進。唐曉峰表示,至今發現的違規個案主要是在不適當的位置擺放宣傳品,呼籲候選名單張貼宣傳品時,僅可在選管會所指的位置張貼。包括﹕圖文宣傳品的張貼包括以公眾能清楚看見的方式設置的海報、候選人圖片、招牌、壁報、宣言、告示及任何其他競選宣傳工具。二十三個用作張貼競選宣傳品的公共地方,以及十九個用作競選活動的地點。當候選名單使用上述地點時,可以張貼海報和擺放易拉架。即使屬集會、示威及遊行性質的活動,亦不容許固定擺放有關圖文宣傳品。此外,各候選名單的競選總部和分部,以及經取得大廈或商舖權利人同意後,在大廈或商舖裡面、街道或外部無法看見的位置,也容許張貼宣傳品。除上述四類指定張貼地點外,其他地點包括街道上進行競選宣傳時,均不能張貼及不能以任何形式把圖文宣傳品固定擺放,包括易拉架及旗幟等,否則需要負上刑事責任。又提醒所有組別,當候選組別正使用所屬的時段在場地進行競選宣傳時,其他候選名單不應到場擾亂,體現選舉公平性。

組別海報脫落疑天雨所致

另外,治安警已組織一隊警員,到所有海報張貼處巡邏。近日發現有組別的宣傳海報出現脫落,唐曉峰表示,治安警初步了解和調查,認為大部分宣傳品是由於天雨引致而自然剝落,暫未發現存有明顯或故意被人剝落的情況,剝落宣傳品亦非集中在某一組。若發現有人故意撕除或拆除候選名單的宣傳品,將會依法作出刑事檢控,最高可被判處監禁。

會上,有傳媒問及,所有候選人是否已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唐曉峰表示,《選舉法》規定所有候選人參選時必須簽署聲明書,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管會在公佈載有被確定接納的候選名單的完整總表的告示後,及在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將選舉結果的官方圖表送交終審法院之前,如事實證明有候選人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管會有權及職責,根據事實及法律依據監察相關人士的情況。

至於早前受風災影響而受損的投票站,唐曉峰表示,除了一個投票地點需在九月十五日才完成維修工作外,其他投票均已準備就緒,有條件在九月十七日投票當日提供場地予選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