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促查派早餐是否涉賄選

2017-09-29

【本報訊】在立法會選舉投票日,香港傳媒報道,有人提供早餐後要求長者投票支持「何潤生」。當日,廉政專員張永春回應,一枝維他奶、一個麵包不會影響投票意願,廉署不視為賄選。昨午,新澳門學社到廉署遞信,檢舉這個疑似賄選個案,促請開立卷宗偵查。否則,市民難以信服。檢舉信的信封寫著:「莫以惡少而縱容 堅決打擊賄選」,詳細內容:https://goo.gl/azKR7y。

新澳門學社理事梁家偉表示,報道內的「派早餐」行為,涉嫌觸犯《選舉法》規定:有人提供或承諾提供利益使選民按某意向投票或不投票,便構成賄選罪。而且,中級法院曾就賄選作出裁決,其見解是無需考慮選民投票意向有否受到影響,只需考慮提供或承諾提供利益的人的主觀意圖。梁家偉舉例:「我提供一架車,接送你去投票,我只想你投畀我,已構成賄選罪。」

廉署應一視同仁調查

新澳門學社認為,張永春措辭模糊、匪夷所思。有傳媒提出,廉署不偵查會否與一枝維他奶、一個麵包無關,而是事件涉及擁護政府的大社團?梁家偉表示,任何參選組別涉嫌賄選,廉署應該一視同仁,展開偵查,絕不應考慮涉及甚麼社團或社團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