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7-11-07

昨日出版的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法規及多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相關內容。

第27/2017號行政法規,許可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澳門幣新紙幣,面額及限額分別為:(一)拾圓:一億六千萬張;(二)貳拾圓:四千萬張;(三)伍拾圓:一千五百萬張;(四)壹佰圓:一千三百萬張;(五)伍佰圓:一千萬張;(六)壹仟圓:六百萬張。第28/2017號行政法規,許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澳門幣新紙幣,面額及限額分別為:(一)拾圓:五千萬張;(二)貳拾圓:六千萬張;(三)伍拾圓:一千二百萬張;(四)壹佰圓:二千萬張;(五)伍佰圓:一千二百萬張;(六)壹仟圓:五百萬張。以上兩項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3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375(2017)號決議。第385/2017號政長官批示,核准工商業發展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金額為$2200000000.00(澳門幣貳拾貳億元整)。

第381/2017號至第384/2017號,以及第38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新海關總部大樓建造工程─修改編制計劃」服務、提供「澳門文化中心黑盒子小劇場聲效專業顧問服務」,「為交通事務局購買嗎駛執照管理系統」、執行「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合作綜合大樓設計連建造工程」以及「2017/2017及2018/2019學校年度為教育暨青年局轄下公立學校提供學校健康促進人員服務」的合同。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