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16號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何永康促當局完善巴士站控煙措施
2017-11-16
【特訊】日前,衛生局公佈自2018年1月1日起,本澳巴士站10米範圍內禁止吸煙,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認同當局的做法,認為有關措施可以保障候車市民免受二手煙害,但他認為現時措施仍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特別是在執法處理細節上,希望當局能夠進一步優化措施,避免日後在有關措施實施時產生不必要的爭議情況。
何永康表示,現時措施中仍有不少空白處當局仍沒有作出說明,比如現時不少巴士站毗鄰民居,若有人在民居範圍內吸煙是否屬於違例吸煙呢?現時當局對「吸煙」的定義是指吸入或呼出煙草的煙霧,以及持有任何燃著的以煙草製成的製品,但若果有人手持著電子煙經過巴士站,又是否屬於違例吸煙?現時當局對這些情況並沒有清楚說明,希望當局完善現時控煙法的執法條文,減少法規行文中的漏洞,並加強對社會進行宣傳,提高市民認知度,避免日後執法人員在執法時,與居民出現糾紛,造成不必要的爭拗或衝突。
他又指現時全澳有不少巴士站環境十分狹窄,或是設於狹窄的行人道上,如盧廉若公園巴士站,若巴士站設置禁煙區後,則沒有任何位置可供吸煙人士通過,煙民只能因此在馬路上通過巴士站,容易釀成交通意外;或是無視法規直接穿過巴士站,造成人為執法陷阱。
另外,何永康也表示有不少巴士站設於民居旁邊,吸煙人士如站在大廈入口處候車和吸煙,是否又會影響到該棟大廈居民出入,以及使附近候車市民被迫間接吸入二手煙,影響居民健康呢?他認同本澳巴士站10米範圍內禁止吸煙的做法,但認為在執法和設置方面需要十分小心和認真研究各種可能出現情況,以減少存在漏洞或灰色地帶,避免給社會製造不必要衝突。
他希望當局在設置禁煙範圍時增加清晰的提示,在一些必經之道應預留空間予吸煙人士通過,減少法律生效後產生新的社會影響。同時要明確在巴士站增設禁止吸煙的標語,以及加強有關宣傳,避免不知道有關措施的煙民「中伏」。他亦希望有關部門要持之以恆地執法,真正落實巴士站10米範圍內禁止吸煙,確保候車乘客不會再吸入二手煙。長遠而言,政府應加強以軟性的方式推廣戒煙和控煙,讓澳門未來能成為一個真正的無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