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二大蛋商涉賣過期貨 蛋品及蛋液竟長達6年

2017-12-30

【香港中通社12月29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第二大蛋商負責人涉嫌販賣逾期蛋品、蛋液,桃園地檢署偵辦後,29日凌晨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諭知負責人以30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表示,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負責人56歲李姓負責人,涉嫌販賣逾期蛋品、蛋液,28日搜索李姓負責人的住處、桃園、彰化、台南營業所等5處。

檢方查扣相關帳冊、交易明細、電腦、行動電話、監視錄影設備及檔案等,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8人,檢方認為李姓負責人涉及共犯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重大,諭知具保300萬元。

檢調人員指出,李姓負責人為減少雞蛋銷售不佳而報廢銷毀的損失,涉及從2011年起,指示司機載回即將到期或已逾期的蛋品,並混入新鮮蛋品,重新以塑膠盒包裝,印製包裝當天日期為製造日期,再出貨販售。此外,李某也將外觀破損蛋品製成蛋液,再販售至蛋糕店、熱炒店、早餐店等供消費者食用。

桃園市衛生局在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查獲使用有效日期2017年12月14日及2017年12月26日的逾期雞蛋混製成液蛋,共計531公斤,已全數封存。

檢調查出,萇記蛋商供貨的通路涵蓋北、中、南各地,尤其許多早餐店的蛋汁,都是萇記以逾期或破殼蛋供應。檢方將追查流向,協調衛生單位迅速下架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