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疊石塘山調查報告 廉署:行政失當已顯然

2018-02-08

【本報訊】廉署《關於路環疊石塘山建築項目的調查報告》惹起社會關注,廉政專員張永春強調,不會評論當中有否刑事犯罪跡像和跟進問題,但可以肯定的是有公務人員有失職,又指土地發展商勝鴻發展有限公司現實為「受害者」。

公布報告後罕有再開記者會

《調查報告》前日出爐,廉署昨罕有再開記者會接受提問。張永春表示,由於今次報告涉及事件跨度較大、最早追溯至一九○三年,而涉及部門、人員和調查文件也非常多,總體案情相對較複雜,且在公布後收到傳媒進一步查詢,故作此安排統一回應。

社會關注當中是否有刑事成份、廉署會否因應此採取進一步行動等問題,張永春重申,今次專案調查是針對行政申訴,若過程中發現有刑事犯罪跡象,定會依法跟進,但具體會否、如何跟進,都不會對外披露,除非已到最後階段,才會有懷疑、不排除的情況。

必然有人員犯法或違規

報告指工務部門發街線圖有違反行政指引,是否有人員要被究責?張永春表示,這點他們不會排除,且可以肯定的是,有人員行使職權時不是涉及非法行為,就是行政失當、不作為。

張永春重申,若當中涉及刑事,屬署方職權的會跟進,若非他們權限就會由檢察院處理,具體也不會透露。他說,事件中必然有行政失當,若都盡忠職守就不會出事,而是否追究紀律責任,則由相關監督實體依法跟進。

有關注當中懷疑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已過追訴期限,張永春謂,這要視乎具體案情而定,暫不就此評論,但稱這不會是他們開展後續跟進的主要考量。

調查必然獲中央全力支持

就勝鴻在多份報章刊登「嚴正聲明」,澄清土地取得和項目發展都是合法合情合理,又首披露公司現主要股東為保利置業,是中國保利集團下的子公司。中國保利為中央企業,當年經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批准組建。

對於調查有否獲中央全力支持,張永春回應稱,署方依法獨立履職調查,而中央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從這層面來看一定是得中央政府支持,但具調查工作完全由廉署去做,沒有其他人員或部門機構介入、干涉。

勝鴻非調查重點

有留意到上述聲明的張永春指,勝鴻的背景和股東組成,並非是次調查重點,除非當中有事宜要進一步跟進才會去關心,而現階段涉及懷疑冒用業權人身份,土地劃界和發地籍圖中存在的欺詐行為等,主要發生在九十年代,而非該公司○四年購入後。

張永春說,暫時未發現勝鴻有涉及相關不規則行為,故從另一角度而言,它也是事件的「受害者」,「當時可能買錯咗嘢」,花費八千萬元實際上只是買得一幅不在疊石塘山、僅數百米的土地,故其大可向賣家興訴追究。

勝鴻稱對過去的事不知情

張永春提到,由於報告最終影響到勝鴻的權益,故在調查最後階段、約兩個多星期前,有與公司負責人接觸了解情況,對方聲稱對之前發生的事一無所知、全不知情。

不過張補充,據廉署的接觸了解,該公司負責人都是本澳商人,並無資料顯示、對方也從沒提及有保利置業或其它主要股東的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