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批准 核二廠2號機可重啟

2018-03-06

【香港中通社3月5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原子能委員會5日審查通過台灣電力公司(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廠)2號機重啟申請。原能會表示,只要“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需求,就會遵照辦理,報告完成後再重啟核二廠2號機。

核二廠2號機2016年5月機組大修後併聯發電,隨即發生跳機事件。台電同年9月再提出大修計劃,并在去年12月6日完成大修,迄今停機已超過600天。台電今年2月5日向原能會提出重啟申請,原能會組織專家小組,進行為期一個月審查,當天宣佈審查通過。由於核二廠2號機已有逾600天未啟動運轉,原能會針對核能安全、輻射安全及廢棄物營運管理三個方向進行審查,並到現場查核以進一步檢視機組整體維護成效。

綜合原能會及專家學者各項審查與視察結果,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包括核儀電設備、機械管路、核燃料、重要安全設備測試及現場設備配置、地震監測、啟動規劃與人員訓練等,均符合再啟動運轉的要求。且台電已制定再啟動各階段關鍵步驟管制點,原能會亦將嚴格管制。原能會表示,確認核二廠2號機現場狀態符合再啟動運轉要求後,會尊重“立法院”意見,只要“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的要求,就會尊重意見辦理,待報告完成後才會讓核二廠2號機再轉。

此前核一廠1號機停機,因原能會遲遲無法到“立法院”報告,導致未能重新啟動。核二廠2號機組假使碰到類似情形,可能無法趕上5月提早開始的用電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