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二十年出版特刊 提升服務月中實行澳珠跨域仲裁服務

2018-03-13

【特訊】「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二十年,消委會出版《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二十週年紀念特刊》,回顧「仲裁中心」發展歷程,同時,在三月十五日起,開通澳珠跨域仲裁服務,以更有效率為旅客解決異地消費時發生的爭議,透過完善的消費維權措施與服務,提升本澳消費市場的誠信形象。

紀念特刊有回顧與展望

《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成立二十週年紀念特刊》回顧「仲裁中心」自1998年3月12日成立至今的發展,包括歷年重要的工作與服務、調解與仲裁的個案數字、仲裁個案範例,以及「仲裁中心」今年起實行跨域仲裁的新舉措等內容,消委會又同時發行介紹「仲裁中心」服務的小冊子(中及葡文版),小冊子以漫畫方式說明「仲裁中心」公平、裁決具法律效力、便捷與免費等的優點,消費者除可在消委會及方圓廣場政府資訊中心等處免費索取該小冊子外,亦可登入消委會網站(www.consumer.gov.mo)瀏覽該小冊子。

今年著力推行跨域仲裁

旅遊業的發展帶動跨域消費活動,為增加各地旅客對本澳的消費信心,需要更完善的消費維權措施與服務,刊登於今年1月3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消費爭議仲裁中心規章》批准仲裁中心可以透過遠距離資訊傳送方式,例如網絡視像會議等方式進行跨域調解及審判聽證,提升「仲裁中心」服務功能與效率,消委會隨即積極研究以先行先試方式與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的消保組織合作實行跨域仲裁。

本月中開通澳珠跨域仲裁

消委會與珠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早前根據雙方維權合作協議,達成進一步加強協作的共識,雙方早前經磋商、模擬跨域仲裁,檢視運作流程順暢後,決定由三月十五日起開通澳珠跨域仲裁服務,珠海市將成為大灣區城市群內首個與「仲裁中心」實行跨域仲裁的城市。自此,珠海市居民如在本澳消費後一旦有投訴,要求通過「仲裁中心」解決與商號的發生爭議,經珠海市消保委協調下,將可以跨域仲裁方式出席仲裁的程序。

跨域仲裁服務可減輕旅客往來澳門需要承擔的時間等成本,方便有需要的旅客使用「仲裁中心」的服務,讓旅客合理的消費權益獲得適當的保障,此舉,相信可提高旅客在本澳消費時的信心,有利本澳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20年處理599宗個案

「仲裁中心」處理金額在五萬元或以下的消費爭議個案,目的是保障消費者的索償權,同時,為爭議雙方提供司法訴訟途徑以外多一個的選擇,公平與徹底解決一些爭拗不已的個案,「仲裁中心」歷年共處理599宗個案,是亞太區首個專門處理消費爭議的仲裁中心。消委會將繼續邀請內地各省、市及其他有合作協議國家、城市的保護消費者機構及組織合作實行跨域仲裁,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