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無線電服務牌照收費 五月起下調

2018-04-21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行政法規草案,法規將在五月一日生效。

草案的第一項建議是調整流動電信跨域服務的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將語音或視像通話、訊息及流動數據的費用一律改為以「提供服務所得經營收入的百分之十」的方式收取。政府提出,調整可讓遊客享用更優惠的跨域流動電信服務,同時亦為本澳市民日後享用更優惠的跨域資費創造有利的條件。這項修改將令政府少收二千四百萬元。

郵電局局長劉惠明補充,調整上述牌照費,營運商將具更優條件與其他地域商討跨域費,令整區的跨域費有更大的下調空間。並指出,過去,跨域收費是每分鐘十多元時,稅收是三毫,現在,跨域收費降至一至三元,稅收維持三毛是不合理,所以,因應現況修改。

第二項建議是下調蜂巢式網絡放大器的無線電服務牌照費,由現時澳門幣七百二十元下調至澳門幣三百六十元。劉惠明解釋,下調牌照費,是希望鼓勵營運商多設流動電話機站,加強信號覆蓋範圍。這修改將令政府少收一百七十萬元。

第三項建議是豁免有關公共無線區域網絡接入點的無線電服務牌照年度經營費。劉惠明表示,過去,政府以 WiFi GO 形式提供免費 WiFi,設一百九十五個點。放寬了接入點要求後,增加至四百一十個點,以 FreeWiFi.MO 形式免費提供。為了鼓勵私人營運者投入,在新的行政法規豁免現時是四百五十六元年費,政府將因此少收六萬元。

今次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行政法規,為何不提升營運商的罰款?劉惠明回應,這行政法規涉及的是恆常行政程序的費用,例如:申請使用頻率、安裝、驗機等等。關於電訊營運商不規則行為、事故的罰款,與其牌照有關,在制定將來的「匯流服務發牌制度」的法律法規時便會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