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21號
2018年04月21日
星期六
台灣販售黑心油老闆判刑22年
2018-04-21
【香港中通社4月20日電】台北消息:涉及販售黑心油案的台灣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被判刑22年。葉在獄中聲請再審與停止執行刑罰,案經最高法院審結,20日駁回確定。
本案起因強冠公司,2014年向屏東縣一家地下油廠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熬煉製成的劣質油品,然後改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8000萬元(新台幣,下同),進而引發全台黑心油風暴。
2017年9月13日,法院依285項“加重詐欺罪”和“摻偽假冒罪”,判處葉文祥不得以罰金代替的有期徒刑17年,及可以罰金代替的有期徒刑5年;強冠公司也被判罰金1.2億元,創下台灣食品安全案件史上最重刑罰紀錄。葉文祥去年9月入監服刑。
不過葉文祥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與停止執行刑罰被裁定駁回,進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葉文祥沒有提出足以推翻原判決的新事實或證據,且未具體指出高等法院的駁回裁定有何違法不當,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抗告,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