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23號
2018年04月23日
星期一
台灣刑事局警官酒駕肇事 警政署調職懲處
2018-04-23
【香港中通社4月22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一名警官涉酒駕肇事,導致多車相撞、多人受傷。警政署22日表示,未來該名警官除面臨刑事檢控外,也將有嚴厲的行政懲處,絕不護短。
負責支援警政署長辦公室業務的刑事警察局一名警官,21日深夜涉嫌在高雄市酒駕肇事,撞及7車並造成6人受傷,經過酒精測試,其酒精濃度達0.89毫克(標準為0.15毫克),嚴重超標。高雄市警方22日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警政署當天對此事回應稱,該名警官因休假返回南部,因餐敘不勝酒力而失去判斷力,嘗試駕車返家因此肇事。署長陳家欽獲悉此事後,感到痛心及震怒,目前已依規定將他調離警政署現職,並將其現職刑事警察局股長降為非主管職務。該名警官除面臨刑責追究外,也將面臨嚴厲的行政懲處。
警政署強調,全案依法處理,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