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511號
2018年05月11日
星期五
能力績效導向進行公務員管理改革
2018-05-11
【本報訊】行政暨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現行的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相關規定實施已近九年,不論是對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能力要求以及其職業生涯的發展,都需要因應社會的發展而作出必要的調整。未來將以能力和績效為導向來推行公務人員管理的改革,在提高對領導及主管人員問責要求的同時,加強人才的培養以及促進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職業發展;另一方面,配合公務人員評核制度的整體改革,細化評核要素及標準,清晰對領導主管人員的能力要求,完善對領導及主管人員選拔的標準與聘任條件。
議員宋碧琪在口頭質詢中指出,公共部門中不少的廳、處主管都是透過委任制度任命,由於任期短造成人員配置不穩定。而在官員配置上,法律要求較籠統,對工作經驗等條件缺乏規定,自由裁量大,不利人員選拔的科學規範。制度不健全、運作不科學、涉及裙帶關係,因人設事、因人設崗、識人好過識字,與人士任用追求公平、公正的價值導向明顯相違背。現行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中對官員選拔仍不清晰,當局如何檢討制度,明確具體資格條件,完善任命制度,增強穩定性?
高炳坤指,一般情況下,當有領導及主管官職出缺,特區政府會在全面考慮具備適合條件的人選後才作出委任,同時亦會以確保部門正常運作為前提,以代任或臨時代理的方式暫時填補有關的空缺或彌補據位人不在的情況。
他續指,社會快速發展,政府組織架構及公共行政模式亦隨之改變,領導及主管人員所面對的工作及問題更為廣泛及複雜。現行的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相關規定實施已近九年,不論是對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能力要求以及其職業生涯的發展,都需要因應社會的發展而作出必要的調整。因此,特區政府將比較其他國家及地區高級公務人員的管理模式,對修訂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管理制度作出研究。一方面,配合特區政府對問責制的全面檢討,以能力和績效為導向來推行公務人員管理的改革,在提高對領導及主管人員問責要求的同時,加強人才的培養以及促進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職業發展;另一方面,配合公務人員評核制度的整體改革,細化評核要素及標準,清晰對領導主管人員的能力要求,完善對領導及主管人員選拔的標準與聘任條件。
高炳坤又表示,建立管理人才儲備庫是培養領導及主管人員,儲備人才及建設梯隊的策略之一,並不會改變有關委任制度的現行規範,領導及主管官職據位人的委任,仍按現行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