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年達:仲裁法已完善充足

2018-05-17

【本報訊】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表示,本澳在仲裁法律已完善及充足。但由於市民對於仲裁調解欠缺信任,仲裁調解在澳門並不普遍。他又稱,已向葡語系國家,包括葡萄牙、莫桑比克、巴西等地方將當地仲裁員引入澳門,希望更好推動仲裁調解發展,讓澳門配合一帶一路、大灣區中葡語國家仲裁調解服務發展。

本澳《仲裁法》於一九九六年實施,於一九九八年成立仲裁調解中心,華年達表示,由於市民對於仲裁調解欠缺信任,包括澳門市場細,市民對仲裁員的中立性欠缺信心,所以仲裁調解在澳門並不普遍使用,多年來仲裁調解個案廖廖可數,目前,律師公會正處理的仲裁個案僅一宗。

他續指,本澳在有關仲裁法律已有完善及充足,包括可以引入澳門以外的仲裁員。同時,為配合澳門在一帶一路、大灣區中葡語系國家仲裁服務發展,律師公會已向葡系國家,包括葡萄牙、莫桑比克、巴西等地的仲裁員引入澳門作好前期工作。

律師日活動明起一連三天舉行

另外,律師公會將於五月十八日起至二十日,一連三天假議事亭前地舉行每年一度律師日,屆時將有本地和內地律師為市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還設綜合表演、調解個案示範,向市民講解如何透過調解方式,處理商業糾紛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