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違規可續揸的士?林衍新認現行制度確無符

2018-05-19

【本報訊】日前發生一宗的士司機涉嫌禁錮勒索案,該名司機兩年間違規八十五次仍可續揸的士,令外界嘩然。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坦承,現行《的士規章》確對違規只能罰款了事,在修法前他們只能加大檢控密度。

林衍新昨出席活動表示,對於那些多次重犯違規的的士司機,按照現行相關法律,最多也只是罰款一千元,沒有其他罰則,故當局希望正在立法會審議的《的士法案》最終合理通過,就可開啟新處罰模式,更有效率。

有的士司機一日三被控

林衍新坦言,即使有關的士司機違規八十五次當局也是「冇符」,「抱歉、真係咁」,但他補充,即使罰款阻嚇力低也是有作用,並透露這兩日他簽署了一大疊追繳罰款單,更有司機一日內被檢控兩或三次。

負責小組審議的三常會對法案提出不少問題,林衍新稱,局方暫未收到對方提交的問題內容,故暫無法評論,但相信雙方都是聽取市民意見,急民所急加快去做。

巴士續約未定講也沒意思

此外,就未來的巴士服務合同續約,林衍新重申,現正與各巴士公司相討中,即使是巴士路線是否續由現有公司負責等任何內容,現階段還是不便透露,待有新消息或落實後就會交代,「依家講都冇乜意思」。他又稱,盡量在七月到期前完成。

澳巴與新時代決定合併,林衍新表示,兩巴是配合本澳整體公共交通政策,而當局經分析認為兩巴合併,對其管理、資源等各方面都會得到改善,對市民和社會也有利,故贊同有關合併的意見。

被問到合併是由巴士公司還是政府先提出,林衍新說,有關說法不合適,因雙方一直有檢視本澳公共交通發展,「大家都係在合作、見解方面一致的時候去做」。

當局冀合併減少路面巴士

當年兩巴變三巴,現又變回兩巴,是否代表三巴服務模式不可取?林衍新指現時情況已不同,當年一○年每日乘客只三十萬人次,現則達六十多萬人次,當局希望一方面不要讓太多巴士在馬路行駛,另一方面優化公交資源,令市民搭車更方便。

至於會否沒了過去提倡的競爭,林局不認同,因即使是兩間公司,都是以服務市民為依歸,要負社會責任,並在合理利潤下服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