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委遭檢方約談 法界學者齊批荒謬

2018-05-24

【香港中通社5月23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芍苓)台灣大學校長遴選風波爆發至今已將近半年,但風波不但未停,甚且從學術界、政治界“颳進司法界”。據台媒報道,多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簡稱:遴委)近日陸續遭檢方約談,讓遴委們人心惶惶,感覺“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政界、學者、律師齊批:當局此舉“荒謬”、“非常荒謬”,完全不符法治精神。

自今年1月5日,由21名委員組成的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為新任台大校長後,原定管中閔2月1日上任,但因台當局“教育部”遲遲不核發聘任,更於4月27日以遴選程序“有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案,要求遴選委員會重新遴選新校長。當局此舉在台灣社會引發強烈反彈。5月12日,台大召開第2次臨時校務會議,最後全體通過決議案,支持遴委會原來的選擇,要求“教育部”盡速按遴委會的決議發聘給管中閔。但台教育當局仍然拒絶,近日更傳出有數名遴委遭檢調單位以證人身分約談,這讓遴選委員心生恐懼,不理解司法單位到底想做什麼。

根據台媒的報道,上周起陸續有4到5名遴委遭檢調約談,要求以證人身分出席問話。更令人不安的是,台北地檢署僅以電話通知約談,以偵察不公開為由,不願透露其他細節。

還有遴選委員接到電話時,以為是詐騙集團,但對方說是為了台大校長遴選一案問話,當遴委想了解要問什麼、該作何準備時,北檢人員都以偵察不公開為由,不肯進一步透露細節,只說到現場就知道。由於對方只留下手機,未留官署電話,讓遴委們覺得很恐怖。

由於檢方沒有出具明確公文通知書,讓遴委不知為了什麼案子當證人,被告又是誰,因此人心惶惶。 有遴委為此請教律師,可否陪同去北檢。但律師說,只有以“被告”身分傳喚,才可以有律師陪同;若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能帶律師。

對此,執業律師葉慶元指出,北檢約談台大遴委未寄書面公文,只用電話通知,是“便宜行事”,且證人不能帶律師、不知道為什麼被約談,會感覺很恐怖。

擔任過檢察官的律師許文彬則指出,檢察官固然有機動性,但除非是情況緊急,否則不應該以電話通知。北檢的作法是不當的濫權,結果就是導致人權受到妨害。

對此,前大法官蘇永欽更痛批“荒謬”、“非常荒謬”,“完全不符法治精神”。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3日舉行記者會公開質疑,檢方約談只有電話告知,無書面通知,“難道北檢已經完全詐騙集團化了嗎?”藍委賴士葆更指出,此約談目的就是要讓這些遴委害怕被調查,自辭委員,解散台大的遴選委員會。

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表示,民進黨當局對台大校長遴選案的用心、關注“異於常人”,不但相關部門成立跨部會小組,司法單位還化身“詐騙集團”哄騙遴選委員,拿著“公器”(法律)來對付遴委,就是要讓台大屈從,盡速重新召開遴選委員會,完全無視於台大校務會議已要求“教育部”盡速聘任管中閔之決議。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說,遴委以證人身分被約談,有證人須有被告,被告是誰?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召集人陳維昭還是管中閔?而且被告知完全不講任何理由,讓遴委非常恐懼,“北檢到底是誰的組織,必須要講清楚!”

對於北檢約談台大遴委,台大一位林姓教授指出,“真是無法想像竟然演變到這樣的局面”,司法介入干涉校園事務非常不能接受,台灣愈來愈不像是個民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