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有完備措施防控結核病

2018-05-29

【特訊】本澳過往和大部分亞洲其他地方一樣,結核病是影響居民健康和生命的主要因素。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本澳採用國際標準治療方案及全程督導療法(DOT),結核病的發病率、患病率、死亡率逐年下降,目前澳門的結核病發病率屬世界衛生組織中等負擔水準,與香港、台灣地區、新加坡和日本等地區相若。

根據衛生局的統計資料,2017年本澳錄得新發個案有381例,發病率為58.3/100000人口。新發個案中有47人為非本地居民。根據統計局資料,2017年本澳有18人死於結核病,死亡率為2.8/100000人口。死亡病例中12人為65歲或以上人士,6人為65歲以下人士,最小年齡為42歲。現時在結核病防治中心接受治療的病人共有251人,其中男性162人,女性89人;65歲以下190人;65歲或以上的則有61人。

結核病是一種由結核分枝桿菌造成的慢性細菌傳染病,通常影響肺部,通過有傳染性的活動性肺結核病人所產生的飛沫在人際傳播。由於結核病的主要傳染源是活動性肺結核病人,防治結核病的關鍵在於早期發現、治療和治癒。罹患結核病者,只要及早診斷,並與醫護人員合作,積極完成整個療程,幾乎所有病人均可治癒。

衛生局結核病防治中心目前為本澳居民提供免費的結核病防治服務,並按照世衛指引,初治病例的標準方案需聯合使用4種藥物,總療程為6至9個月。此外,因結核病較為常見且治療需時,隔離病人並非世界衛生組織和各地衛生部門採用的方法。按本澳現行法律規定,感染結核病並不能作為中止非本地居民在澳門逗留資格的理由。根據世衛組織指引,具傳染性的結核病病人不可乘搭航機,並盡量少用公共交通工具及注意呼吸道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