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721號
2018年07月21日
星期六
朴槿惠又獲刑8年量刑總計32年
2018-07-21
【中新社首爾7月20日電】 (記者 曾鼐)繼“親信干政”案後,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嫌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等案件進行一審判決,判處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
今年4月6日,朴槿惠因“親信干政”案一審獲刑24年,如今朴槿惠的刑量總計已達32年。
在20日的庭審中,法院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等為由,自設攝像機對宣判過程進行直播。但為了維持現場秩序,禁止記者拍攝,祗允許極少數媒體進入現場聽取審判。
根據檢方指控,朴槿惠在任期間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35億韓元“特殊活動費”賄賂;同時在2016年國會議員選舉前,非法干涉當時的執政黨新國家黨(現自由韓國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對此,韓國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15年監禁,並處罰金80億韓元,追繳35億韓元所得。
根據當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公佈的判決書顯示,法院駁回了檢方關於朴槿惠收受“特殊活動費”涉嫌受賄的指控,但認為朴槿惠非法使用該部分經費,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罪名屬實;同時認定朴槿惠非法干涉新國家黨議員候選人推選過程罪名成立。另判處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
此外,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審理也于當天上午結束,檢方要求判處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預計“親信干政”案二審將於8月24日宣判。
20日上午和下午兩個庭審,朴槿惠本人均未到場。自去年10月以來,她一直在抵制她所稱的“出於政治動機”的審判,稱她沒有得到公平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