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倡建厭惡設施訂規劃流程機制

2018-08-03

【本報訊】路氹城兩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選址遭附近居民反對,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張嘉敏指,選址不合適,決策更不合理,建議政府應就本澳厭惡設施興建立一套有系統的規劃流程和機制,令相關建設更好在市民參與和接受下進行。

北區社諮會昨開會,張嘉敏在議程前發言關注石排灣居民反對兩臨時危險品儲存倉選址一事。她指出,石排灣近年人口顯著增加,在不斷要求優化其社區配套時,工務部門在接近民居位置去設相關設施,實在是不合適,更是不合理的決策。

張嘉敏說,政府應交代臨時的時限到底會有多長、未來規劃怎樣,讓市民對政府決策有充份了解,提高市民信心,以免讓人不斷猜度政府,「講就一時,做就一世」,「臨時」最終變成「永久」。

她指出,社會對危險品儲倉等厭惡設施之是有必要性,長遠為讓日後同類設施興建能更有效和合理,建議政府就此類設施建訂立一套更有系統的規劃流程和機制,充分考慮各方影響,以及建成後應對機制及補償措施等,並讓公眾充分參與,令有關建設在一個有理有據、公開透明、市民能接受的情況下進行。

委員羅穎森也關注到,青洲臨時燃料中途倉已「臨時」十多年,政府仍未落實搬遷計劃,希望當局能夠堅定信心解決問題,研究利用海域去處理並落實時間表,並在未搬前加強其安全措施,保障好居民的全居住環境。

她又指,在燃料危險品處理問題上並沒有主導和統籌單位,入口部份海關、經濟局,儲存監管涉消防局、工務局,使用部份則涉民署和旅遊局,導致各部門各司各法,責權限不清,望當局能盡早修定《防火安全規章》,理順燃危險品供應鏈上各部門職能職責。

A區共同管溝說說而已?

委員許龍通表示,由於不斷掘路的深刻教訓,政府和社會各界均認同新城A區應建設地下共同管溝,將各種公共管線放在同一管溝內,減少將來重複開挖路面。但這些地下基建未開始建設,政府已打算率先興建公屋及學校村等地上項目,順序倒轉。

許問,若地上項目建好,但地下共同管溝還未建造,這些公共管線如何放入地下共同管溝之中呢?是否要待將來大量地上項目投入使用時再大面積開挖路面建造共同管溝呢?還是建造地下共同管溝只是說說而已,日後就不了了之呢?

他認為,地下共同管溝非常重要,政府應先做好A區整體佈局規劃,並按之先建造地下的基礎建設以及將來建造會產生較大影響或爭議的項目,如地下共同管溝,大型蓄水池,污水處理廠等,後再建房屋,學校及其他配套設施等地上項目,對民生影響才減到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