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辦工作坊介紹大廈管理法

2018-11-17

【特訊】《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已於本年八月二十二日生效,為此,民眾建澳聯盟與法務局續辦工作坊,介紹法律內容,逾二百名居民出席。

活動於民建聯黑沙環會址禮堂舉行,由民建聯副理事長歐陽廣球及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主持,法務局法律人員羅麗萍擔任主講嘉賓。會上,羅麗萍講解是次修法的原則及新規定,包括“小業主大會”的召集制度和運作規定、通過“小業主大會”決議所需的份額、“管委會”組成及作出法律行為的範圍等。

參與工作坊的居民就使用共同儲備基金、樓宇管理規章、與管理公司簽訂合約等問題提出疑問。臺上嘉賓逐一回應,並鼓勵居民積極參與及推動大廈事務工作,行使應有的權利與義務。

民建聯表示,《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修法後,簡便了召開“小業主大會”的手續及過程,更有利推動大廈成立管理機關及處理大廈公共部分等相關事宜,避免出現“三無”狀況。此外,考慮到緊急維修具迫切性的特點,新法合理地降低份額加快展開維修工作,有效保障居民安全。未來,民建聯將一如既往關注大廈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提供相應的諮詢及跟進服務,締造舒適和諧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