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接地氣的重大利好」

2018-08-17

【香港中通社北京8月16日電】(香港中通社特約記者 莊恭)16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介紹港澳台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發布會。國務院辦公廳將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於9月1日正式實施。內地港澳研究學者指出,這是中央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政策利好,今後將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此次出台的《辦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勞動就業、上學、就醫等方面,規定了在內地(大陸)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的政策措施。

深圳大學教授、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在接受中通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居住證帶有內地居民身份證的一些功能,因此是對港澳居民在內地各方面發展的基礎性便利措施。「此舉接地氣且適應港澳同胞切身需求,將助力港澳同胞抓住國家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機遇。從長遠來看,具有深遠意義,有利於解決港澳自身在經濟社會發展方面遇到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畢竟內地的機會多,市場大。」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在受訪時認為,今次對港澳台居民統一作出規定是亮點之一。惠台「31條措施」出台後,很多在內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同胞提出希望同等待遇,在內地生活、工作和就業能享受更多便利。

《辦法》第3條規定,港澳居民居住證登載的信息有一項叫做公民的身份號碼,香港澳門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這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而且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編制,與內地其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李曉兵表示,這是制度上的重大進步,是國家治理能力和體系向現代化發展的具體體現。

鄒平學指出,中央政策在各地落地實施時,各地還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推出優惠便利程度更大的措施安排,比如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地城市。他進一步指出,國家政策立場是不會變的,對港澳同胞只會越來越優惠。未來隨著時間推移,可以檢驗這些政策并不斷完善。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在發布會上表示,由於「一國兩制」下,內地與港澳實行不同的社會制度,兩地在社會管理的具體制度上的差異會長期存在,港澳居民關注的某些訴求目前還難以解決或者還不具備條件。下一步,中央有關部門會繼續研究,總的原則是要盡可能為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和環境。

李曉兵表示,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的訴求涉及面很寬,如醫療、衛生、養老、社會保障等,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解決所有問題,因此先打破呼聲最高的制度性障礙。今後隨著內地社會管理水平、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提升,相信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的條件會逐漸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