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遇刺案開庭審理 兩女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2018-08-17

【香港中通社8月16日電】就朝鮮男子金正男2017年2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遇刺身亡一案,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6日開庭審理,法院裁定兩名女被告段氏香及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仍將拘留。兩人接下來必須出庭自辯。

綜合新加坡Channel 8新聞網、馬來西亞《中國報》等媒體報道,涉案的2名女子分別是28歲越南籍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和25歲印尼籍茜蒂艾莎(Siti Aisyah),16日早上穿著防彈衣,由荷槍實彈的警員押解出庭。

法官用了兩小時宣讀判詞,最後裁定兩人表罪成立。

報道稱,根據法庭程序,被判表罪成立後,法官將指示被告出庭自辯。屆時被告必須從三項自辯方式中作出選擇,包括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在被告欄內無需宣誓自辯及保持沉默。一旦她們選擇自辯,她們也有權決定是否要傳召證人。報道稱,2名被告一致選擇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

兩名女被告在去年3月1日被控謀殺,但一直不認罪,堅稱以為自己將參演『惡作劇影片』,對手上的毒劑全不知情。案件自去年10月2日開審以來,審訊長達10個月。

據報道,2017年2月13日,一名朝鮮籍男子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尋求醫療救助,隨後在送往醫院途中身亡。馬來西亞警方稱,死者面部和眼部均含有VX神經性毒劑。馬來西亞警察總長之後確認,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遇襲身亡的朝鮮籍男子為金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