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8-09-19

於九月十七日出版的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217/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關於回歸教育每班發放的津貼金額事宜,當中,向小學教育階段回歸教育每班發放的津貼金額為澳門幣八十一萬七千五百元、向初中教育階段回歸教育每班發放的津貼金額為澳門幣九十八萬九千元、向高中教育階段回歸教育每班發放的津貼金額為澳門幣一百一十一萬八千元。

第221/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將一幅位於氹仔島順發街的土地脫離國家公產,並納入國家私產作為可處置的土地,以組成一幅單一地段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興建各種設施。

上述兩項行政長官批示自公佈翌日(即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