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刊憲 即時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2018-09-25

【香港中通社9月24日電】(記者 田靜)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24日在港宣佈,經過充分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以及“香港民族黨”的申訴後,決定根據《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保安局局長權力作出命令,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或者繼續運作。他稱這次考慮是謹慎、小心且全面的。

李家超表示,該命令已於24日刊憲,並即時生效。由24日刊憲開始,香港民族黨是“非法社團”。涉及非法社團的罪行對香港民族黨即時適用,這些罪行包括:管理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以非法社團成員身分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明知而容許非法社團利用他的地方舉行一些集會;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非法社團的成員或協助管理該社團;以及為非法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這些罪行的罰則包括罰款和監禁,監禁年期最高為兩年至三年。執法部門會依法處理任何涉嫌違法的情況。

他指出,“香港民族黨”的公開綱領例如“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以香港民族利益為本位”以及“鞏固香港民族意識”等,均嚴重違反《基本法》。香港民族黨自成立兩年多以來,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以實現其綱領,它設有四年計劃,逐步實踐其目的:例如,香港民族黨申請註冊成立公司,將上述綱領寫進公司組織章程;它的召集人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為香港民族黨爭取資源和海外支持以及擴大宣傳平台;香港民族黨透過報刊、電台、網上渠道作出宣傳;又實行針對年青人的“中學政治啟蒙計劃”;擺設街站;籌集資金;招募會員;出版刊物《眾議》;以及多次到海外聯繫外地組織,尋求合作和支援,以實行其目的。香港民族黨亦向本地及外國記者演講以提升它對香港獨立的宣揚,又去信外國政府,把宣揚“港獨”的主張推至國際層面,更加表明中國處於弱勢,會對香港民族黨的存在有利。香港民族黨的綱領及目的、計劃和行為,明顯危害國家安全。

他說,香港民族黨曾經多次公開表示,會以一切有效的方法,包括使用武力以至武裝革命、滲透社會各界等,以爭取“香港獨立”。由於該社團過去多次表明要用盡一切有效的抗爭去爭取“港獨”,又不排除使用武力,甚至呼籲支持人士使用武力,不能只把這些事情當為政治口號,而不顧此等事情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威脅。

李家超強调,香港市民有結社和言論自由,但這些自由不是沒有限制的,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