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223號
2010年02月23日
星期二
當局擬立法讓市民有權拒收垃圾資訊
2010-02-23
【本報訊】就市民在電腦網絡等接受大量來自商業機構的濫發宣傳資訊,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表示,現正研究訂定法規,讓市民有主動權,決定接受或拒絕接受甚麼信息。 陶永強表示,有一些市民不希望自己收到某些信息,或者不希望自己的個人資料用於某一方面,將來可透過一個渠道在數據庫登記。在這情況下,任何人如果想傳送資料給用戶,需要檢查數據庫,確定用戶是否願意接收該類信息。 陶指出,當局現正研究相關法規,希望讓市民有主動權,決定接收甚麼信息。陶永強明白商業機構需要進行宣傳推廣,但不希望發放信息的渠道被濫用,需要取得平衡。他預期在今年內進行諮詢,但仍未決定是否以公開形式進行。 陶永強表示,就本澳公共地點設立無線寬頻網絡 (WIFI),已完成建設部份的招標,相信在本月或下月進行簽約。此外,當局將會就營運部份進行招標。 陶永強昨午出席「保護電子政府免受欺詐與網絡攻擊」研究項目報告會,他指出,本澳目前的網絡安全問題不太嚴重,但當局會面對相關的挑戰,做好網絡安全的措施,亦會逐步向社會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