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遞信促訂城規綱要法

2010-03-01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區錦新、陳偉智昨日向行政長官辦公室遞信,促請政府制定《城市規劃綱要法》,以便建立具法制基礎的城市規劃制度。 議員吳國昌、區錦新於二零零六年曾就同樣訴求向第二屆政府遞信,惜政府至今沒有就該建議向他們二人作出回應。有見及此,吳國昌、區錦新聯同陳偉智再向特區政府就制定《城市規劃綱要法》遞信,希望政府能盡快制定《城市規劃綱要法》,以便建立具法制基礎的城市規劃制度。 他們指出,城市總體發展可避免行政長官擺佈和防止私相授受,確保居民對城市規劃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以及投資者公平競爭的機會。建議制定總體城市規劃後,再細分各區規劃,設立由相關專業人士及各區民意代表參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賦予該委員會制定與審議城市規劃的權力,並應每五年檢討一次《城市規劃綱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