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惡少涉強姦毆打未成年少女

2010-04-13

【本報訊】一名未成年少女遭一幫少年毆至重傷,復遭對方一人強姦,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少年。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凌晨,女事主與七名少年朋友相約在林茂海邊大馬路運順新邨梯間聚會聊天 ,期間,眾少年藉詞將女事主帶到大廈天台,再向她拳打腳踢圍毆,女事主被毆至遍體鱗傷倒臥地上,眾少年行兇後逃離現場。 稍後,兩名少年折返現場,見女事主仍倒臥地上痛若呻吟,於是將之扶到大廈三樓平台,然後其中一人在三樓平台將女事主強姦,另一人在傍以手機將過程拍下,兩人完事後離開現場。 女事主事後被人發現,報警將之送院治理,因傷勢嚴重,留院長達二十日才康復出院。 治安警察局一直循傷人案調查案件,本月八日再向女事主錄取口供時,女事主始透露了被強姦的遭遇。警方根據口供,於本月九日在綠楊花園附近將案發當日折返現場的兩名少年拘捕。 涉嫌強姦之少年在案發時仍未成年,他承認強姦女事主,但辯稱是同行之少年要脅他將女事主強姦,他是在不自願的情況下將女事主強姦,警方現正進一步跟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