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司法局原局長文強一審被判死刑

2010-04-15

【中新社重慶四月十四日電】(記者 杜遠 郭虹)十四日,重慶打黑風暴中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等受賄、涉黑案一審宣判。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判處文強死刑,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一九九六年至二OO九年,文強利用其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陞、調整,工作調動、安置,經營開發等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單獨或通過其妻周曉亞收受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在內的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1萬餘元,其中,文強、周曉亞共同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49萬餘元;此外,文強對一O四四萬餘元財物不能說明來源。 另悉,二OO七年,文強約某女到重慶市渝北區一餐館和一會所吃飯、唱歌,授意他人勸該女大量飲酒後,將其帶至一賓館,不顧該女反抗,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文強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為他人調動、職務晉陞謀取利益,對重慶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影響極其惡劣;文強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在長期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的財物後,不履行法定職責,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致其得以發展壯大,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危害性極大,造成極其嚴重的社會影響,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因此審理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同案受審的文強妻子周曉亞,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因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被判處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徒刑。 一審宣判後,文強等被告人均未當庭提出上訴,文強妻子周曉亞一度情緒失控,失聲尖叫,被法警帶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