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中央統籌工作會

2010-04-19

【特訊】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在法務領域將會總結過往工作的經驗,將進一步加強法改中央統籌機制的運作,協調重大法規的草擬和修訂,結合相關部門的人力與需求,科學合理地共享資源,適時檢討和完善有關法規,更好地完成各項既定的法規草擬和修訂項目,完善本澳的法律體系。 為此,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與行政長官辦公室、各司長辦公室主任或代表、行政暨公職局、法務局、法律改革辦公室的領導層,以及相關範疇的法律顧問,日前在政府總部多功能廳召開法改中央統籌工作會議,各與會者就法規草擬和修訂時遇到的困難,以及各種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陳麗敏表示,在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後,特區政府決定將按照實際情況,制定法改中央統籌工作指引,更清晰地規範工作流程,讓各部門遵守,並透過中央機制對各個環節進行協調,集中資源落實各部門在施政方針中所提出的具體法規草擬和修訂項目,配合行政長官的施政計劃,回應社會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