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簽海上搜救合作安排

2010-05-20

【本報訊】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昨簽署《廣東與澳門海上搜救合作安排》加強粵澳兩地海上搜救的協調與合作,對海上險情提供快捷、高效的救助,實現資源分享、優勢互補。 簽署儀式昨假港務局大樓舉行,由港務局局長黃穗文及廣東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黃棕棕代表雙方簽署。廣東省政府應急辦主任紀家琪、澳門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傳發等見證。 為貫徹落實《粵澳應急管理合作協議》的有關規定,加強粵澳雙方海上搜救合作,提高海上突發事件應急能力,根據粵澳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小組第一次會議精神,粵方草擬了《廣東與澳門海上搜救合作安排》。 內容為粵澳雙方的海上搜救合作會以資源分享、就近快速、及時有效、互相幫助為原則,確保能夠快速地集合搜救力量進行救援工作。亦促使粵澳建立搜救資源資料庫、制訂年度培訓計劃、不定期組織跨區域合作演練及加強雙方的訊息互通和聯絡。 二OOO年以來,粵澳兩地海上搜救合作廿二宗,救起海上遇險生還者二百六十三人。 黃穗文表示,隨著珠江三角洲經濟的迅速發展,海上交通日益繁忙,海上搜救工作亦隨之增加,因此,有必要善用珠三角的搜救資源,進一步加強海上搜救能力;而且海上搜救工作是一項需要調動大量人力及物力資源的工作,但海上事故的發生是偶發性的,各個地區的搜救單位有必要因應各自的經濟條件及海上交通情況,對海上搜救工作的人力及設備投放,進行適量的部署,從而更有效善用各地的搜救力量。 相信是次《合作安排》的簽署,將有助粵澳雙方建立一個強而有效的合作機制,一旦發生海上事故時,彼此可調用對方的海上搜救資源,確保及時、快速地組織搜救力量,共同展開搜救行動。特區政府亦會逐步增加投放資源在海上搜救,包括最近建成的媽閣號救援船 及《合作安排》之簽訂將可進一步優化雙方的資源調配和利用。 她又表示,粵澳雙方將根據《合作安排》建立粵澳兩地搜救資源資料庫,並定期安排人員進行培訓和交流活動。資料庫的定時更新,能夠使合作雙方充份掌握兩地搜救資源的最新情況,一旦發生海上事故時,可及時、準確調度適當資源投入搜救工作中,而培訓交流活動亦有助加強雙方人員的溝通,為粵澳搜救工作提供一個有利及暢通的合作平台。 黃棕棕表示,《合作安排》乃貫徹落實《粵澳應急管理合作協議》的規定,並根據「粵澳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小組」第一次會議的精神而擬定。《合作安排》的簽訂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粵澳兩地的海上搜救合作,促使粵澳雙方海上搜救合作規範化、程序化,對保護海洋環境、減少海上人命傷亡和財產損失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 六月十日,廣東,香港及澳門將舉行一次大型海上拯救演習,測試合作機制及拯救能力。 另外,被傳媒問這是新水價機制進度時,黃穗文回應,月內將有最新水價方案,料可於六日公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