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617號
2010年06月17日
星期四
報告:樓價仍合理 居民嘩然
2010-06-17
日前政府向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介紹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對本澳房屋問題的分析與思考」的研究報告,指本澳的房價與居民收入的比例仍處於較合理的水平。對此,民間一片嘩然。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江銳輝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沒有對「房價與收入比」是否合理作出評論,只表示報告的頁數多,來不及仔細閱讀。但他巧妙地表達兩個觀點:一是希望政府能盡可能提供最新、最準確的數據;二是政府提供的數據只會作為參考的一小部份,重要的是聽取工友的現實反映。 江銳輝第一個觀點的潛台詞很明顯,記者的解讀是有關數字既不是最新又不是很準確。比如,報告以一個實用面積六十平方米的住宅單位,樓價為一百五十一萬多澳門元,一個賺取工作收入中位數一萬八千元的雙職工家團為例,居住單位的樓價與收入比為七點零一倍,來說明澳門的樓價處於合理水平,就不準確。 為什麼說研究報告引用的數據不準備呢?因為該報告是以二零零九年實用面積每平方米二萬二千二百三十五元來計算樓價,而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這個樓價是所有年份的刊平均價,是遠至一九八九年之前及二零零零年之後的平均樓價,即一手市場和二手市場的樓價混合在一起計算的。實際上,二零零零年及以後(相當全數新樓)的全澳住宅單位每平方米平均成交價為三萬四千六百十五元。由於該研究所用的樓價用了包括二十年前的價格計算,因此樓價比實際的低,而工作收入中位數則以去年年底,也就是最高的九千元計算,而且沒有根據人口普查中本澳家庭結構的狀況,都認為每個家團都對職工、收入都達工資中位數來計算,因此該研究報告得出了樓價與收入比處於合理水平的不正確結論。 由於該研究報告引用了跨時空的數據,得出了不正確的結論,因此記者認為江銳輝的第二個觀點也是有的放矢。工友們生活在現實的生活中,對於冷冰冰的數據有他們的親身體驗,對於自己的工資有多少,樓價有多高,他們的感受最深。我想,這也許是江銳輝所說的,他只會將政府提供的數據作為參考的一小部份,重要的是聽取工友們的意見的原因吧。 其實,只要在街上轉一圈,看看地產廣告,就會知道一百五十萬元可以買什麼樣,多少面積的樓房。而且,香港推行高地價政策,一幅土地拍賣價起碼要幾十億元,甚至一百多億元,這與澳門設有可比性。 本報記者 郭濟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