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始實施 16新法律法規

2010-07-07

中國新制定的十六部法律法規七月一日起已正式實施,其中包括兩部法律、八部行政法規和六部地方性法規。 兩部法律分別是侵權責任法和國防動員法。 侵權責任法於去年十二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繼物權法之後,侵權責任法是民法典中另一部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對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化解社會矛盾,減少民事糾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該法的一個亮點是在中國現有法律中第一次明確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此外,該法還用專門一章規定醫療損害責任,有助於減緩醫患矛盾,及時、公平、合理地解決醫患糾紛。 國防動員法於今年二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該法規定了國防動員的組織領導機構、預備役人員的儲備與徵召、戰略物資儲備與調用、戰爭災害的預防與救助等事項。 今起實施的八部行政法規分別是: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辦法、城市照明管理規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辦法、旅遊投訴處理辦法。 六部地方性法規是: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浙江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用管理辦法、山東省政府資訊公開辦法、長沙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深圳市建築物和公共設施清洗翻新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