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716號

2010年07月16日

星期五

民政總冷漠對待勤雜人員

2010-07-16

我們是民政總署職程一至二級別的勤雜人員,不滿最近政府一系列修改公職人員職程法案以及晉升制度問題,我們又一次借用傳媒朋友,向有關當局提出強烈不滿。 我們工作二十多年以上的勤雜人員和技術工人,大多已年近或超過半百以上,這大群員工們不怕工作辛苦,只怕政府歧視或不公平對待,這大群員工們不單在修改職程中得不到任何些微益處,更嚴重是民署反而偏著重新入職之員工,新員工大幅修定調升,例如新入職民署負責稽查工作員工(現修定後稱技術輔導員)由數年前一百五十點不久就編改升到二百點,再由二百點到今次修定到二百六十點,調整幅度驚人,就連升階級亦比我們這大群舊人快速跳升得多。 就以下講講,三級以上之文員職程級別的晉升情況,例如技術輔導員為例,他們在新公職規定中,只需要連續兩年工作評核十分滿意或最遲三年不低於滿意,就可以因新公職法規定晉升二至三階,或晉升到另一級別,即由二百六十點二年後或最多三年後就可以跳升階,(跳超職階二百七十五點及職階二百九十點)直到另一級的三百O五點,如此類推,升幅簡直驚人,而相對一至二級別勤雜員工這類人來講,就緩慢得可憐,我們需要年期特別長,即連續四年十分滿意,或連續五年不低於滿意才可晉升一階二十點,例如即由一百六十點跳階到一百八十點要四至五年時間,如此類推,這對比之下,絕對肯定是所有公職人員職程當中晉升最緩慢最落後的一個職程制度,同是政府員工,出現雙重標準,在今天澳門政府對勤雜員工,舊人不如新人,我們年紀半百以上,又有幾多次五年跳升呢!政府是極其嚴重地歧視、不公平對待我們。 再講,在新修改職程法案中,一至二級別員工的職程點對點問題,政府點對點這種做法,從過往政府的做法都是職階對職階不會降階,而非現今政府所選用職程點對點這種過時落後倒退的做法,變相將所有員工工齡全部抹殺,政府這樣做法不單止是不公平對待員工,還帶出可能違反法規精神同原意,即由職程第五階一百五十點,就降級到第四階一百五十點,好聽一點是點數不變,但變相降低職階。又如勤雜人員操作技術性工作,當作技術工人用,當中有些勤雜人員開始晉升到技術工人職程時,亦要職階對職階這個方法對待,而並非政府採用錯誤不公平落後倒退的職程點對點做法,現時,政府這種種落後倒退不正確欠缺公平做法,又怎能令員工信服,嚴重打擊員工士氣。 再者在新修定職程勤雜人員起身點增加十點,即一百一十點,但這十點得益只是新入職的員工,而工作年期較長的舊有員工完全並沒有受惠,這倒退落後做法應即時糾正,政府應調整全面一點,文明一點,在照顧新人時更應首先顧及舊有員工感受,我們做了幾十年,無功都有勞,怎能冷眼對待,現今政府極具條件,將全部勤雜人員,每個職程內職階階別十點增加推算調整上去,新舊員工同樣受惠於今次的修改職程法案,使辛勞工作幾十年的勤雜員工得到重視公平對待,老來有點安慰,最後我們極力要求政府理順勤雜員工以上意見,糾正缺點盡速全面完善公平對待所有公務人員,和諧社區,公平文明,員工們才更有精神,有士氣地奮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