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曾兩次申請永久墓地 市政廳同一官員撰寫報告前後大不同,初則拒絕,次回指考慮政治勢態,建議上級考慮批准。

2010-08-14

【本報訊】據市政廳 (民政總署前身) 的報告顯示,陳麗敏母親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向市政廳申請永久墓地,當年的市政廳環境暨綠化部代部長撰寫報告表示:「考慮到澳門地區的政治勢態…… 請上級考慮許可有關的申請」。然而,有消息指該部長在一九九七年曾拒絕陳麗敏家庭的相關申請,兩年之後,在陳母申請時坊間已知道陳麗敏將出任司長,有議員質疑市政廳因此而批出永久墓地。 立法議員高天賜昨日向本報記者展示多份文件,部份已刊於剛出版的葡文《號角報》,其中一份與陳麗敏的父親獲批永久墓地有關。據高天賜介紹,該葡文文件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三日由一名市政廳環境暨綠化部代部長簽署,是一份呈交上級的報告,顯示陳麗敏的母親在七月二日遞交購買永久墓地的申請。 雖然,文件內容與陳麗敏前晚向傳媒發出的澄清吻合,但高天賜表示,回歸前數月,陳麗敏將出任司長一事,可說是眾所週知的。高質疑,陳父的永久墓地是否因其女兒快將成為司長而獲批?有否給予她特別優待?高認為,這是在文件上無法證實的,只能由廉署調查。他相信,公眾希望從調查結果知道,當年的市政廳以何理據把永久墓地批給陳麗敏的父親。

知快做司長 報告一百八十度轉變? 另外,據高天賜所知,一九九七年,陳麗敏在任經濟司副司長時,已為其去世的父親向市政廳申請購買永久墓地,卻被當局拒絕,拒絕該申請的市政廳環境暨綠化部代部長卻在兩年後認同給陳父批出永久墓地,其態度有一百八十度的改變。由於高天賜沒有相關文件,只好等待執法機關的調查結果。 另外,據《號角報》報道,該名市政廳環境暨綠化部代部長在一九九九年對「陳父永久墓地申請」的內部文件表示:「鑑於所述情況,並且考慮到澳門地區的政治勢態…… 請上級考慮許可有關的申請……」該報又指,市政當局領導層在未經市政議會表決情況下,批准了「陳父永久墓地申請」。 七十年代後只批出兩個永久墓地 據《號角報》報道,由一九七零年代,澳門市政廳已不再批出永久墓地,原因是:墓地已不足所需,只有兩次例外批給,兩個獲批的死者一個是何賢,一個是何鴻燊原配夫人黎婉華,兩個都是社會名人。澳門市政廳作出上述決定,基於當年進行的一項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有必要重新檢討永久墓地的批給政策,並決定永久墓地只批予對社會有重大貢獻、有特殊功績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