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蕩非法旅館持久戰

2010-08-17

【特訊】跨部門工作小組會長期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活動及在街上巡查,過程中會因應情況調整策略及部署,持久掃蕩。呼籲市民舉報,並加強宣傳,提醒旅客入住合法住宿場所。 昨日行動檢查了廿三個單位,進入了二個單位,二個均為一般住宅單位。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八月十三日生效至今,累積檢查了九十六個單位,進入了廿四個單位,九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封印了十五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共帶走七十三名住宿者,包含二名經營者兼招攬者、一名經營者(一對夫妻共同經營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一名招攬者、一名管理人及一名不合作義務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根據法律經營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八十萬元,招攬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十萬元,管理人最高可科處澳門幣二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 新法律賦予旅遊局有巡查的職權,旅遊局工作人員聯同治安警察,連續四天採取行動,至今出動了十四次,檢查了九十六個單位,對未有進入的單位將跟進調查。而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該法律,有需要的時候,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發出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在全力掃蕩之同時,旅遊局及法務局積極向旅客及居民宣傳新法律。稍後將開展新一輪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