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籲建築業界使用懸空式棚架

2010-08-17

【特訊】對於近年引入本澳的「懸空式棚架」,勞工事務局認為非常適合本澳使用,可作為大廈外牆修葺、冷氣機安裝和喉管維修等高空工作時提供安全的穩固點,能更有效保障工人的施工安全。 按照本澳第44/91/M號法令核准的《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法令規定,對高空工作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確保安全,尤其須加倍留意棚架的搭建、維護和拆卸等。 「懸空式棚架」的組件包括: (1) 竹枝:應無裂縫或破爛,使用前風乾和表面沒有任何瑕疵。 (2) 拉爆螺絲:作錨固和繫穩固定支架之用。 (3) 金屬托架(俗稱狗臂架):常見有「I」型及「T」型,安裝時必須要有三顆拉爆螺絲固定在結構物上。 搭建「懸空式棚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棚架必須在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搭建或更改; (2) 工人必須配戴安全帶,配合防墮扣和獨立救生繩使用,救生繩須固定於建築物的穩固點; (3) 棚架上必須設置穩固的工作平台及上落設備,以讓工作人員進出平台和樓面; (4) 必須由合資格人士定期檢查和監督下進行棚架維修,每隔三十天作定期檢查一次,在暴風雨過後或超逾十五天未曾使用時亦須檢查,並按第44/91/M號法令規定填寫【表格十三】,由合資格人士簡簽作記錄; (5) 如發現棚架有任何異狀,應即時停止工作並向主管報告。 拆卸「懸空式棚架」時應注意: (1) 事先清除棚架上的所有雜物和廢料,方可進行拆卸。 (2) 必須由合資格人士監督下進行拆卸棚架工作。 (3) 必須事前擬定好適當的安全措施才可進行拆卸,並張貼告示和將工作區域隔開,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