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縱火毀屍滅跡 疑兇潛逃廿月返澳落網

2010-09-02

【本報訊】發生於零八年底金海山花園一單位的姦殺及企圖縱火毀屍滅跡案,疑兇潛逃內地二十個月後,昨日經關閘返澳時,終被司警緝獲。 被捕男子姓黃,廿六歲,本澳人,案發時任職電單車維修員,之前任職石油氣送貨員,過往曾在香港犯下搶劫傷人案,被判囚八年。

疑兇送石油氣認識死者 被姦殺女死者姓陸,本澳人,遇害時廿四歲,任職賭場公關。據悉,疑兇是送石油氣上門時認識死者,但雙方只是普通朋友關係。

先姦後殺再放火 案發於零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晚上,現場為黑沙環金海山花園第五座一單位。根據司警調查,當時黃某上門找陸,藉詞進入了單位內,之後黃將陸強姦,再兇殘地將陸勒斃。為毀滅証據,黃離去時在單位內點起三處火頭縱火,另外臨時前掠走死者的手機和現金。 火勢開始蔓延之際,與死者同住的一名女子正好返至,發現單位內著火,即致電報警,消防員接報到場將火救熄,發現一女子倒臥睡房,由於出現三處火,分別在廳間及兩間睡房,消防員認為火警有可疑,通知司警調查,倒臥女子送院後也証實死亡。   

同住女子及時返家得保有力証據 根據法醫官驗屍,証實死者是被繩索勒斃,頭有傷痕,以及生前曾被性侵犯,司警經調查,鎖定了案發時曾出入該大廈的陸某就是疑兇,陸於翌日已經關閘離去澳門,司警展開追緝,司警表示,幸好與死者同住之女子及時返至報警,將火及時救熄,保存了現場有力証據。

前日經關閘返澳被捕 陸潛逃後一直沒有返澳,直至前日下午五時,陸終於現身,經關閘返澳,被司警緝獲,但陸否認一切指控,但司警根據科學鑑証,法醫報告及現場取証等所得証據,將陸拘捕並落案,控以加重殺人,強姦,縱火,搶劫等多項罪名,將之移交檢察院。